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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兵哥哥成功求婚的“最美女护士”于鑫慧事迹翻车,成为近日刷爆网络的热门事件。就如同《西游记》里的那个白骨夫人,变化成一个风姿绰约的美少女,正在云端中逍遥起舞,突然被孙行者当头一棒,一下栽到泥土上一般。
白骨夫人原形毕露,定感无从招架,一众吃瓜群众也有些懵懂蒙圈,一时回不过神来。
我不是一个喜欢幸灾乐祸、跟风转向的看客,同情弱者是人类的本能。我倏忽觉得现在的于鑫慧就是一个弱女子。一个被各方围观指责、嘲笑谩骂的弱女子。
无论当初被多少光环罩顶,什么:2020年南通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2020年江苏最美人物、江苏最美青年抗疫先锋、江苏“四个100”先进典型等等等等......
可现在,那些美丽的光环一下变成了刺目的镁光灯,于鑫慧仿佛一个被人扒光衣服,暴露在镁光灯下的无助女子,墙倒众人推,破鼓万人捶。那些曾经报道赞美她的各路大小媒体、表彰奖励过她的单位部门,一个个摆出默不作声,且唯恐躲闪不及的姿态。当初你们的长篇大论呢?你们的感人肺腑、声情并茂的报道宣传呢?
而南通卫健委还马上出来声明,说于鑫慧并不是医院的正式护士....
我呸!
当初是谁推出的抗议英雄、“最美护士”?是谁大张旗鼓、铺天盖地的予以宣传报道其先进事迹?于鑫慧受到表彰奖励的时候,你们也跟着风光的时候,怎么不出来说她不是医院女护士?
你们这么做,是不是与那些“一出事就是临时工干的”有异曲同工之处?
当然,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但是,当初你们树立典型的时候,就没有调查一下于鑫慧的为人?什么借贷“老赖”、作风不端,什么假冒护士、已经结婚生子却被兵哥哥成功求婚......
其实,说白了,不过是在“利用”——于鑫慧的事迹越先进,有关部门的政绩就越突出。
笔者早年曾在某部门做过一段时间的宣传工作,多少知晓一些写先进、树典型的套路。
上级需要什么先进事迹、表彰什么典型人物,会传达到下级:字数多少,上交时间几号等都有要求。下面呢,就会安排组织“写手”去寻找、去编写。当然,不可否认,“先进人物”也不是随随便便找个人就作为写作对象的,还是做出了一些事情的。
撰写先进事迹时,尽量小事要写大,大事写得更感人。什么带病工作,什么不顾家人,什么子女抱怨、不被人理解等等。晴天干的事尽量写成下雨下雪天,白天能干完的事尽量写成通宵达旦......这还是不足挂齿的小动作,更有甚者,是将根本没做过的事硬往里凑,捕风捉影,以假乱真到连主人公自己都入了戏。
就如同给你一杯二锅头,硬生生让你勾兑出一瓶五粮液。至于兑水多少、掺酒精几何,取决于上级领导需要多少度数的“粮食酒”。
还是那句话:上报人物的事迹越先进,所在地部门的政绩就越突出。
而被写的“先进人物”,当然大多数也乐意享受这份“荣耀”,被媒体宣传、受部门表彰,无论精神上物质上都有所收益,主要还有各种“荣誉”加身,身份定然不同于凡夫俗子、贩夫走卒。
这,不就是一种“相互利用”吗?
鲁迅先生说过:“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尽管这次于鑫慧的“戏”演砸了,但一定还有不少的“于鑫慧们”在粉墨登场,声情并茂,“正能量”爆棚。演戏的人入戏,看戏的人入情,哪管它戏里戏外的真真假假。
“于鑫慧事件”绝不是个案。
当然,有些先进人物还是名副其实的,不能因为这次于鑫慧事件,就一棍子“打死所有人”。弘扬先进事迹,褒奖典型人物,毕竟是引导社会向真向善向美的不可或缺的一种手段。
只是,希望那些“笔杆子”在下笔的时候,不但“如有神”,更要力求“真”。
写于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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