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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沛县退役军人 培训机构的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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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风起兮 发表于 2020-12-24 11:05:59|来自:中国上海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公开征集沛县退役军人
培训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退役军人培训工作,帮助退役军人提升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根据省、徐州市有关文件精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退役军人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训机构申报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和法定办学(培训)资质,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经政府行政部门确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实行独立核算。


(二)具有与承担办学(培训)项目相适应的教学条件,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应具有实习实训场所和就业创业合作单位。


(三)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实用规范的教材体系,相关证书获取率及学习后就业率符合要求。


(四)遵守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五)符合国家和地方安全、消防、卫生等规定要求。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地点:申报适应性培训、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专业培训时间一年以内)、个性化培训承训机构,到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316就业创业科申报。申报专业培训时间为一年(含)以上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到徐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处申报。


(三)申报需提供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培训机构对本单位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1.培训机构法人身份证、办学许可证、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教学场地所有权证(租用场地需提供租赁协议);2.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管理人员花名册、培训资料等(加盖单位印章);3.《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印章)。


三、受理审核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承训机构应纳尽纳。审核程序为:由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采取核实资质、实地考察、综合评审等方式,对申报机构进行核查。经审核公示,报徐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确定或备案后,认定为沛县退役军人培训机构,签订承训协议。


四、其它事项

除公告指定受理单位外,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不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该申报事项。


五、咨询方式

联系人:王茂溪  

联系电话:0516-89677552              


特此公告。
附件:《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

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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