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市纪委监委通报11起在村级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中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其中涉及沛县5人!
沛县鹿楼镇七堡村原支部书记李和文等5人职务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
2013年至2018年,李和文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原村主任李心强、原村会计翟攀跻、鹿楼镇原矿办主任孙健、鹿楼镇沙河林场原职工李和涛等人,在负责七堡新村土地复垦等项目建设工作中,以转发包工程、虚列开支等手段,累计侵占集体资金300余万元。上述5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7月,李和文、李心强、翟攀跻、李和涛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孙健受到开除党籍、政务开除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鹿楼镇原人大主席唐钰履行“一岗双责”不力,同时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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