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徐沛快速通道(S272)
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
为加强徐沛快速通道(S272)徐州市纬四路互通立交至沛县沛公路段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公路法》等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一、徐沛快速通道全线全天禁止危险品运输车、低速货车、教练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拖拉机、全挂牵引车、拖带挂车的汽车、悬挂试车号牌的车辆、摩托车、机(电)动三轮(四)车、非机动车、畜力车和行人通行。
二、徐沛快速通道全线每日5:00至22:00,禁止重型、中型货运机动车及专项作业车(黄牌)通行(每日22:00至次日5:00允许通行);道路养护、维修、保洁和执行任务的消防车、工程救险车、应急救援车不受上述限制。
三、徐沛快速通道对重型、中型货运机动车及专项作业车(黄牌)实施靠右侧通行交通管控。具体要求如下:
1.在同向2车道道路行驶时,严禁占用左侧车道行驶,应在右侧车道依次行驶;在允许超车路段可以借用左侧车道超车,但不得连续超车;同向车道中间施划有禁止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的路段,严禁利用左侧车道超车。
2.在同向3车道及以上道路行驶时,严禁占用最左侧车道行驶,应在最右侧车道依次行驶;允许超车路段可以借用紧邻的中间车道超车,但不得连续超车,严禁占据中间车道长时间行驶;同向车道中间施划有禁止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的路段,严禁利用中间车道超车。
3.行经平交路口,按道路指示标志、标线通行,越过路口后,遇有交通管控路段,必须驶回最右侧车道行驶。
4.在桥梁、弯道、坡道等特殊路段不得超车,遇有前方出现紧急情况造成交通中断时,必须靠右侧车道依序停车等候,严禁穿插、并行。
5.因交通事故、突发事件或道路施工等情形,造成交通管控路段的最右侧车道拥堵、中断,导致中重型货车无法在规定车道行驶时,可以借用正常通行的左侧车道行驶,驶过该路段后必须驶回最右侧车道。
四、徐沛快速通道全线小型客车限速100公里/小时、中大型载客汽车和货运机动车(含专项作业车)限速80公里/小时;上、下匝道和弯道机动车限速40公里/小时;遇恶劣天气条件或突发事件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按照交通诱导屏信息执行,确保行车安全;全线禁止停放机动车辆;禁止机动车掉头、倒车、逆行、追逐竞驶。
五、机动车因故障等原因不能离开徐沛快速通道时,驾驶人必须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距车后150米以外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需开启示宽灯和尾灯,停车后要立即报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保护现场,抢救伤者,迅速报警;未造成人员伤亡,且车辆可以移动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快速撤除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违反以上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记分。
本通告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徐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江苏省徐州市公路管理处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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