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疫情防控通告(2022年第6号)
4月19日20:20,县疾控中心检测发现县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点隔离人员张某森核酸样本初筛阳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开展流调、复检、终末消毒等工作。张某森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随即转运至市定点救治医院。
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张某森于2月12日到上海市宝山区从事餐饮工作,期间未返沛。
张某森搭乘货车返沛,于4月19日到达S69敬安出口(未停留),由负压救护车直接闭环引导至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点隔离,并核酸采样后送检,20:20县疾控中心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4月20日4:00,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
张某森同车人员李某社已闭环引导至县集中隔离点隔离,4月19日、20日两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张某森县外行程轨迹已同步推送至相关属地。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主动接种疫苗,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近14天内从县外(尤其是上海、吉林、苏州、睢宁等重点管理地区)来(返)沛人员,应提前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登记,刻意隐瞒行程信息,不履行防疫管控措施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欢迎广大市民提供外地涉疫地区来沛人员相关信息,联系电话0516-89866688。
沛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