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2年第66号)
徐州发布 2022-07-02 17:41 发表于江苏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2年第66号)
7月2日晨,我市泉山区在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筛查中发现异常。接报后,市、区两级立即启动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机制,同步开展样本复核、流调排查等工作,对相关场所迅速实施管控。至下午5时,经市疾控中心复核13人为阳性,已全部转运至市定点医院诊疗。排查出密切接触者912人,已按相关规定落实管控措施。
为有效阻止疫情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尽快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倡导全体居民非必要不离徐,确需离徐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徐人员,如7日内有中高风险区或有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告,严格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2.对与已发现的阳性感染者有时空交集的人员,将进行健康码赋黄码。请黄码人员立即联系所在社区(村)登记,并按要求前往黄码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外出期间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3.在应对处置疫情期间,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公共交通场站车辆等,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及各项防控措施,严格查验“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24小时采样证明。
4.全市上下要压紧压实防疫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强化防疫统筹指导;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各项防疫措施。
5.广大市民要当好个人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增强防范意识,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规范消毒、保持社交距离等日常防护,主动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
以上防控措施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广大市民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及瞒报、谎报个人相关情况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徐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7月2日
根据已掌握的流调信息,相关人员在我市活动主要涉及以下场所部位:
泉山区:
翡翠城高端幼儿园
东南郡一期14号楼
东南郡二期8号楼
翡翠城小区2号楼
云龙区:
如意家园5幢
铜山区:
万科新都会23号楼
铙山村6号及邻近住户
拖龙山安置小区3号楼
驿城馨乐园35号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