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中考总分及考试日程安排是怎样的?
答:中考总分700分,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的文化课660分和体育学科测试40分。
中考日程及各科目分值如下表:
二问:考生怎样获知本人中考成绩和录取情况?
答:中考成绩于7月26日公布,考生各单科成绩及总分均精确到0.5分。考生可到其报名学校领取《中考成绩单》,也可拨打电话16889955或登录徐州招生信息网(www.xzszb.net)查询成绩。
徐州市中招录取工作由市招办统一组织,考生可登录徐州招生信息网(www.xzszb.net)查询自己的录取信息。《录取通知书》由市招办统一印制,经省教育考试院或市招办加盖“录取专用章”后生效,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由市招办下发到报名学校,由报名学校代为发放,职业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由市招办统一通过邮政EMS寄发。
三问:中招录取的批次是怎样安排的?
答:第一批次:四星级高中及经批准在四星级高中批次招生的普通高中、中职-本科“3+4”分段培养学校、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技工学校技师班的招生。
第二批次:其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单招班和高技能人才班的招生。
第三批次:五年制高职、中职-高职“3+3”分段培养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的招生。
第一、二批次学校志愿在中考前填报,第三批次学校志愿在第一、二批次学校录取结束后,面向未被录取的学生填报志愿。
四问: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和要求是怎样的?
答:考生填报志愿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填报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招生学校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日至4日,考生在所在报名点学校打印志愿校对表并签字确认志愿。
第二阶段填报第三批次招生学校志愿,面向未被录取的学生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2日至3日。填报本批次第1小批志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8月8日填报第1小批征求志愿;填报本批次第2、3小批志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8月13日填报第2、3小批征求志愿。第三批次招生学校志愿及征求志愿由考生凭“口令卡”在网上填报并提交后志愿即可生效,不再进行签字确认。具体填报时间见考生“口令卡”。
考生可通过《2020年徐州市中考指南》或登录徐州教育网(jyj.xz.gov.cn)、徐州招生信息网(www.xzszb.net)等查询各校的招生计划、学校代码、专业代码和报考的相关要求。
五问:考生填报志愿“口令卡”如何使用?
答:考生及其监护人在初中学校签收与考生本人绑定并覆盖加密涂层的动态口令卡,并妥善保管该卡,不得向任何人、任何学校泄露加密口令。考生及其监护人登录志愿填报系统时,先输入自己设置的网上报名密码,再刮开涂层并输入对应的加密口令,验证通过后方可进行后续相关志愿填报操作程序。
在规定的时间段,考生及其监护人可填写、修改、保存志愿,但在志愿填报时间截止时,志愿修改权限立即关闭,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及其监护人在修改权限关闭前最后一次电脑保存提交的信息,是考生最终的确定志愿。
六问: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指什么?
答:中考成绩公布次日,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本地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划定本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并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各地不得将低于本县(市)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和招生范围以外的考生录取到普通高中。
七问:中考学业考查的科目在中考招生中有何作用?
答:学业考查包括地理生物学科考查、美育测评和物理化学实验考查,由市、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地理生物考查成绩为B等(含)以上、美育测评成绩为C等(含)以上、理化实验考查合格、综合素质评价为B等(含)以上的考生方能被四星级高中录取。理化实验考查合格的考生方能被三星级(含)以上普通高中录取。地理生物考查成绩为C等(含)以上的考生方能被普通高中录取。
八问:普通高中指标生是如何分配的?
答:普通高中的指标生计划根据各毕业初中学校报名人数分配到各报名初中学校,指标生名额分配时适当向农村初中和城市薄弱初中倾斜。根据《徐州市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徐教规〔2017〕1号),公办初中2017年招收的择校生不享受指标生待遇;在外就读超过一年或初三年级未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的学生不享受指标生待遇。
各初中学校将本校享受指标生待遇的考生名单在学校公示一周后,由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报教育局基教处(科)。
九问: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和办法是什么?
答: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将投档控制线上的考生按照总分进行排序,依据排序顺序逐个对每位考生所填报的学校志愿从A到D依次逐一检索。只要按顺序被检索的本批次志愿中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就向该学校投档,同时停止对考生下一个志愿的检索;如该考生本批次填报的所有志愿经检索后均不符合投档条件,则该考生无法被投出,此时,该考生已经享受了本批次平行志愿投档机会,系统将进行下一个考生的志愿检索和投档。
十问:哪些考生可以申请政策性照顾加分?
答: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考生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加分投档。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
少数民族考生(凭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证明)加5分投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香港和澳门及台湾省籍考生(凭侨办、台办证明)加10分投档。
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警察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录取照顾政策按相关文件执行。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7月1日前持《照顾加分申请表》到相关部门办理核准手续后,由生源学校汇总后报市招办,由市招办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执行。符合照顾条件的军人子女照顾加分由徐州军分区政治部、双拥办审核汇总后报市招办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