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县教育局招生文件相关精神,为确保我校招生秩序规范,特制定学校 2020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具体内容如下
一、 招生原则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 号)、《沛县 2020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沛教〔2020〕54 号、沛教〔2020〕55 号)等文件精神,一年级实行 “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暑后小学一年级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招生时间: 2020 年 7 月 12 日-14 日 上午 8:00-11:30 下午 3:00-6:00 (二)招生地点:沛县曙光小学 (三)具有我校施教区内户籍或房产的(施教区范围:汉邦路南接沛中路至向阳路以西、汤沐路以北、徐沛铁路以东、沿河路以南的区域)、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来我校报名。
(四)入学条件:
1、年满 6 周岁的健康儿童(2014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 2、有我校施教区户籍或房产。 3、符合入学条件的经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五)报名提供的证件
1、本施教区适龄儿童需提供:①家庭户口簿(户口簿要完整,包括户口主页、监护人户口页、适龄儿童户口页并依次排列,还需注意户号一致)、②出生证明、 ③结婚证、④房产材料(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无房产证件的提供购房合同、全额发票、契税发票、网上备案证明)。 2、经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①家庭户口簿;②出生证明;③父母在市县城区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外来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及缴納社保证明材料);④入学儿童的监护人在城区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明。 涉及到经商、务工满一年的证件,时间截止到 2019 年 7 月 1 日。 注:所有上交审核的证件材料均需留存审查,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再予返还。 沛县曙光小学 2020.7.7 写给2020暑后新一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期盼已久的曙光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由于近几年学校施教区学生数量的不断增加,学校现有的教室数量已严重不足,造成班额较大,给老师的教育教学、班级管理带来了很大困难。为了给学生提供更好更舒适的学习环境,为了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也为了学校的教学质量, 确保孩子们的全面发展。经县领导研究决定,我校今年要在现校址上进行大规模的扩建,明年新建教学楼就可以投入使用。暑后,我校暂借沛县汉兴小学教室,一年级学生和老师将在汉兴小学工作学习一年,待明年学校扩建完成后再搬回来。 沛县汉兴小学与曙光小学相离不远,地址在公园道壹号小区西边,沿 河北面,是一所新建学校,且新修的道路畅通,交通便利,方便家长接送。 请家长放心,在此期间我校将选派业务能力好,责任心强的校干和教师全面负责一年级新生的教学,虽然在两所学校上课但他们仍是沛县曙光小学的一员。 各位家长,短暂的分开是为了更好的相聚,让我们一同期待新校建成 的那一天!沛县曙光小学全校师生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另外:新一招生的具体事宜见曙光小学的招生简章。
曙光小学校长室 202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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