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近日公布第二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60个典型单位名单,江苏省总数居全国第一,有四地入选,沛县榜上有名。
据悉,沛县2017年6月被批准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沛县坚持把这项“国字号”改革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切实让农村沉睡的“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村民变“股东”,探索走出一条具有沛县特色、百姓认可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之路。截至目前,全县371个涉农村(居)已全部完成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权设置、成立组织和权能改革等工作,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放股份证书24.18万本,发放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抵押贷款62笔,高质量全面完成试点任务。
围绕健全“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目前,全县组建了371家股份经济合作社,实行股份化运营,积极探索以股权办理抵押、担保贷款的具体办法,县政府出资2000万元,设立了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推出“农股贷”金融产品,赋予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实实在在的财产权。
沛县还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全面推开”的工作思路,形成“群众真正所有、人人按份享有”的格局,走出一条让农民群众、让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共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成果的新路子。在盘活集体资产的基础上,根据产业优势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带动小农户对接大市场,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连续6年超过城镇居民。2019年全县村集体经济收入较改革前增加2656.68万元,通过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村级组织架构由村“两委”变成了“两委一社”,实现了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股份经济合作社“三驾马车”并行的新型农村治理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