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
如果你是
原七洲集团、阳洋集团、沛公酒厂、
徐州第四毛纺厂、塑料厂、自行车配件厂、
造纸厂、水泥厂、化轻公司、
啤酒厂、棉纺织厂、碳化厂、
华纺华锦公司、新盛制呢、建材供销公司、
碳化厂、印刷厂
退休职工,
且孩子为独生子女,
那么恭喜了,有笔钱等着你来领!
通 知
原七洲集团、阳洋集团、沛公酒厂、徐州第四毛纺厂、塑料厂、自行车配件厂、造纸厂、水泥厂、化轻公司、啤酒厂、棉纺织厂、碳化厂、华纺华锦公司、新盛制呢、建材供销公司、碳化厂、印刷厂退休职工,凡符合享受县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意见》(沛政发[2010]212号)条件的,请于10月30日前持辖区街道、镇计生管理部门开具职工独生子女证明,卫健委审核签章后,携带身份证、独生子女证、退休证、银行卡(农行)到沛县经济发展局806室办理申领手续,逾期不办,责任自负,请相互转告。
办公地点:沛县行政中心主楼806室(沛公路2号)
联系电话:0516—68867286
联系人:马小飞
2021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