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新了解,10月20日,沛县人大公布一批领导干部任免名单,详情如下:
决定任命:
崔彬同志为县民政局局长;
许海晨同志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长缨同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朱信勇同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韩旭同志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饶敦新同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任命:
李林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沙茹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周长民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刘淑云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李敏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金战磊同志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王帅星同志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李恋恋同志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袁航同志为县人民法院魏庙人民法庭副庭长;
黄文文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栖山人民法庭副庭长;
杨夫彬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朱寨人民法庭副庭长;
吕瑞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孟翠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朱杰同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张辉同志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李林同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沙茹同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刘淑云同志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金战磊同志县人民法院朱寨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王帅星同志县人民法院大屯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李恋恋同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黄文文同志县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杨夫彬同志县人民法院魏庙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吴然同志县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