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徐州4月12日电 (闫峰)12日,江苏省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公示了一起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位于沛县的一家铝制品企业因在固体废物处置方面被查出存在多项环境违法事实而受到处罚。 徐州市生态环境局的行政执法处罚信息显示,2021年12月6日,生态环境局在对江苏华丰铝业有限公司开展固(危)废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的3号危险废物贮存库内贮存的废铝渣,既没有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也无相关产生和入库记录,更未按相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发现,该企业2号危险废物贮存库旁边的固体废物暂存库存放废包装袋、建筑垃圾等一般固体废物,还存放了70个吨袋布袋除尘灰,吨袋上设置了危险废物识别标识,铸轧车间的原料库(铝灰仓)内存放71个吨袋废铝渣,吨袋上设置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2022年2月10日,生态环境部门向违法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3月2日,应企业的要求召开了听证会,违法企业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了申辩,后经案件审查委员会研究,否定了企业的申辩理由,3月29日,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徐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对企业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等违法行为,分别罚款19.9万元,总计罚款5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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