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发布 2022-10-13 06:08 发表于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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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实行临时性全域静态管理的通告
10月12日晚,我县在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筛查中发现1例核酸检测异常。我县立即启动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机制,同步开展样本复核、流调排查等工作,对相关场所迅速实施管控并开展环境消杀。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根据我县疫情防控需要,为有效排除风险隐患,尽快阻断疫情蔓延,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沛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2022年10月13日9时起全县实行为期3天的静态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严格控制人员流动。各村、小区只保留1个出入口,由村委会(社区)和网格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所有人员除核酸检测、医疗救护、应急抢险、城市保供、垃圾处理、行政执法、工农业生产等工作人员和特殊情况外,实行人员限出、区内限流,“居民非必要不出村、小区”(确有应急就医需求的,可及时联系所在辖区),倡导居家配合,不聚集、不扎堆。
2.持续开展核酸检测。全体居民应每日参加核酸检测 ,参加检测时,请全程佩戴口罩,排队时保持1米以上间距,核酸检测后第一时间返回居家,不聚集、不逗留。
3.重点单位严格管理。 各级机关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沉到社区,全面参与防疫工作和社区服务,未参与的工作人员全部居家办公。重点企业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在做好疫情防控、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封闭管理生产。 除商超、药店、医院等生活必需场所,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继续营业,其他公共场所、门店暂停开放营业。 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暂停营运。
4.严格特殊机构管理。 全县职高、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教培机构暂停线下教学 ;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医院、公安监管场所等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民间信仰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等暂停开放。
5.严格落实个人责任。 广大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不聚集、不流动,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主动向所在村(居)如实报告,同时积极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6.严格交通卡口查控。非必要不离沛,非必要不返沛,除保生活、保生产、保抗疫、保应急、保就医等车辆外,其他车辆原则上不进不出。
7.严格禁止聚集性活动。 展会、促销会、交流会、论坛和广场舞等所有聚集性活动一律暂停,严禁家庭、朋友聚会聚餐。
以上全域静态管理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动态调整。
沛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