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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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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风起兮 发表于 2023-6-28 17:54:32|来自:中国江苏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沛教〔2023〕66号《沛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特制定我校今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办法。

      一、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报名:2023年7月1~3日。

第二阶段报名(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名的): 2023年7月12~13日。

上午:8:00-11:00

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

      沛县实验小学(正阳路2号)院内。

三、报名条件

      1.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健康儿童;

      2.具有本校施教区内的正式户籍或房产;

      3.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四、报名要求

      1.凡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带儿童并持相关材料到学校报名。因需要登录“阳光招生平台”,家长须持有智能手机,并提前把各类证件拍照留存。

      2.相关材料:

①家庭户口簿:户口簿要完整,按顺序排好(有主页,户号一致),按主页、户主页、父母页、报名上学的孩子户口页顺序放置(其余可拿出或放在最后)。

②儿童的出生证。

③监护人结婚证(如离婚,持离婚证或判决书,报名儿童抚养归属权证明资料);

④房产证和不动产查询纸质证明(带二维码)(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全额发票);如果无房,需要提供儿童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

注:本招生办法中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均指住宅性质的房产,其它性质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如车库、阁楼、商铺)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⑤一张儿童近期蓝底二寸照片(贴在报名表上)。

⑥经商和外来务工人员:家庭户口簿;出生证;监护人结婚证 ;父母在沛县城区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半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且实际经营,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 父母在城区现居住地不少于半年的居住证明(居住证,或已购房产的出具房产证,或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和租住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经营场所门头纸质照片。(涉及到经商务工要求满半年的证件,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五、施教区域

        沛县实验小学:①东风路以南、向阳路以东、汉街东西路至新正路以北(不含金星小区)、正阳路以西的区域;②汉邦路以东、鼓楼街以北、汉城路以东、东风路以北、正阳路以西、沿河路以南的区域。③鼓楼小区1期的1一9、11、13、15一21号楼(鼓楼小区1期的其他住宅和2、3期不在本施教区范围)。

六、审验录取

      7月10日公布第一阶段一年级录取名单。

      7月14日公布第二阶段一年级录取名单。

七、特别提醒

       1.请家长认真阅读沛教〔2023〕66号《沛县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家长自备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左上角写清楚报名号、儿童姓名、监护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2.在“阳光招生平台”上填写信息时,要特别注意,“学校”一项请看清楚,一定选择“沛县实验小学”;

       3.学生父母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实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弄虚作假,学校将提请有关部门查处;

      4.7月10日领证件及通知书时需持报名时发的“领证凭条”;

      5.凡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全部入学,与报名顺序无关;

      6.所有我校录取的一年级新生,全部入沛县实验小学就读。

      7.7月19日至20日办理暑后二至五年级转学报名,所需材料与一年级入学材料相同。(暑后符合转入沛县实验小学西校区的六年级学生,到沛县实验小学东校区办理转学手续,并在东校区就读;暑后符合转入沛县实验小学西校区的二—五年级学生,到沛县实验小学西校区办理转学手续,并在西校区就读。)

                                       沛县实验小学   

                                          202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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