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裕峰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沛县经济开发区、沛北经济开发区、湖西农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赵裕峰同志任大屯街道办事处主任,免去汉兴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彭宗跃同志任大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培同志任汉兴街道办事处主任,免去县建筑工程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陈涛同志任汉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大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孔涛同志任县行政学校副校长; 李旭同志任县供销合作总社主任; 白刚同志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免去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所长职务; 吴明塔同志任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杨屯派出所所长职务; 段培国同志任县公安局杨屯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鹿楼派出所所长职务; 赵立超同志任县公安局郝寨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栖山派出所所长职务; 曹沛生同志任县公安局安国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胡寨派出所所长职务; 刘永同志任县公安局敬安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张庄派出所所长职务; 刘锋同志任县公安局五段派出所所长; 陈冲同志任县公安局水上警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张道安同志任县治安防控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县公安局安国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庄岩同志大屯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刘胜峰同志县行政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姜华同志县供销合作总社主任、县商业贸易总公司总经理职务; 免去孙倩同志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胡永同志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威同志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宗锦同志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马康建同志县公安局五段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杨华同志县公安局敬安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陈秀全同志县公安局郝寨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曹晖同志县治安防控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沛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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