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7月1日 ,沛县开展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以来,群众文明养犬意识明显增强,许多群众主动将大型犬、烈性犬迁出重点管理区,养犬居民出户遛犬栓绳、随手清理犬只粪便成为良好习惯。但部分群众法制意识、公德意识淡薄,携带犬只出户时不用链绳牵引、犬只粪便不清理等问题时有发生,给群众健康、市容环境带来了一定危害和影响。为规范养犬行为,沛县公安局启动行政案件当场处罚模式,依法纠正、查处涉犬类违法行为,有效遏制、减少不文明养犬行为。
正阳派出所民警在沛城街道某小区巡逻时,发现一养犬居民遛犬时未牵绳。
根据《徐州市养犬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民警当场对该居民给予罚款五十元的处罚。
2020年7月23日,我县开出首张不文明养犬罚单。
据了解,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已收容无主犬流浪犬21只,外迁大型犬、烈性犬9只。
警方提醒
爱犬是市民的权利,文明养犬是市民的义务。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请依法文明养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