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铭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沛县经济开发区、沛北经济开发区、湖西农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杨铭同志任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免去县汉城景区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张磊同志任县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行政),免去县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事业)职务; 曹志同志任县经济开发区财政审计局局长,免去县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解海军同志任县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局长,免去县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局长职务; 周东升同志任县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局长,免去县经济开发区安监局局长职务; 梁中海同志任县经济开发区招商和投资促进局局长,免去县经济开发区招商局局长职务; 朱秀锋同志任县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行政),免去县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事业)职务; 贺中海同志任县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县经济开发区招商局副局长职务; 魏秀峰同志任县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县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职务; 邓永前同志任县目标管理办公室主任; 孙军同志任县中医院院长; 刘杰同志任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免去刘建国同志县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勇同志县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左延春同志县物资集团总经理职务; 免去马守清同志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朱北辰同志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树彦同志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谭大顺同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郑恒舟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沛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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